中央下达我区第八批车辆购置税资金8亿元,用于我区因灾损毁的普通国、省道恢复重建等项目
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红梅)11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中央下达我区第八批的车辆购置税资金,主要用于我区因灾损毁的普通国、省道恢复重建项目和影响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目标任务的灾毁农村项目。
据悉,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区共争取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97.77亿元,已超过2019年全年获得中央车购税资金总额,超过幅度达10.8%。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加强政策研究,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争取把我区更多项目列入国家项目库,同时争取中央提高对广西补助标准,不断加大争取中央资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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