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媛媛)经济决策程序和手续不规范,财务数据不实,资金资产管理混乱……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这些问题,今后将得到有效监督和规范。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广西内部审计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加快转型升级、拓展工作领域、增加审计内容、完善内部管理、维护单位经济秩序和国家资金安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全区内部审计工作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从目前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问题来看,一些被审计单位违法违纪违规的问题还依然存在,有些单位还比较突出,多数问题都是发生在所属二、三级单位。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一些单位领导内控意识淡薄,单位内控机构和职能设置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力甚至是缺失,这些问题亟须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此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工作规定》,明确了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凡涉及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其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都属于内部审计监督的对象和内容。同时明确了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或者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审计机关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同时,《工作规定》明确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工作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全区内部审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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