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男方胁迫分房产女方该如何维权
吕女士问:我和陆某协议离婚,在陆某威胁下(有录音证据),约定房屋归陆某所有,陆某补偿我66万元。后来,我拒绝协助陆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可以在与陆某离婚后一年内,就房屋分割受到陆某胁迫一事,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你与陆某签订的房屋协议部分约定。经人民法院依法查明,如陆某确实对你使用了胁迫手段签订房屋分割协议,应当依法撤销该房屋分割协议部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债务人拿车抵债
反悔后能否要回
毛先生问:黎某拖欠我15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还。经协商,我们签订了一份以黎某小轿车抵债15万元的协议,黎某已将车交付给我。后来,黎某反悔,以金钱不能与车交换抵债为由要求我还车。请问,黎某的要求合法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与黎某经自愿协商,签订以黎某所有的小轿车作为抵偿15万元债务的协议,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性质构成有效的代物清偿合同,且债务人黎某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小轿车给你的义务,你与黎某的债权债务关系已消除。因此,黎某的要求不合法。
9月8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陈全桂律师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财产权(物权、债权)诉讼和非诉讼等方面的案件。联系电话:13397717694
下午刘丰铭律师广西厚荣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等经济纠纷、金融、刑事辩护、非诉讼业务。联系电话:1330771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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