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李艺)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顺延全区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根据通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全区69个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期限截止日期,将在原批复日期的基础上顺延79天。
通知明确,为保障收费公路正常运营和行业稳定等,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公路的免费通行时间,不计入原批复项目收费期限。全区各收费公路项目在原批复收费期限截止日期的基础上,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累计免费通行时间79天(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5月5日)进行顺延。
受此影响,我区69个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期限将进行调整,其中包括桂柳高速、南宁至友谊关高速等多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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