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5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新增6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准入合作商业银行。至此,广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的合作银行达到15家,将更好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服务。
新增的6家银行,分别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为切实维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预存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广西有关规定,各设区市及辖区内所有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均须接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三方监管主要由企业选择银行,项目所在地的人社部门负责对专用账户予以监管。截至2020年3月末,全区三方监管的工程项目有62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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