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通讯员申辉、黄慧)本来是为绿地作养护,却因贪图便利破坏了绿地。4月15日,市城管执法局柳东分局“五车”整治中队查处了一起电动三轮车擅自停放、压坏绿地的行为,当事人被责令恢复绿地,并处200元罚款。
当日上午9时40分,执法人员在路面巡查时,发现宝骏大道与博园大道交会处的一处绿化带内,停放着一辆印有“绿化养护”字样的无牌电动三轮车,车上还装有一些养护设备,现场并无当事人。经勘查,这辆车身长约2米的养护车,还把绿地内的草坪压出了两道长长的车轮印。
正当执法人员准备将车子拖出绿化带时,3名当事人出现了。经询问,他们都是某绿化管养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对该路段的苗木进行保养和维护,为图方便才将车辆停进绿化带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将绿地恢复原状。
新闻推荐
本报南宁讯(记者/吴丽萍通讯员/李雪芝)自治区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根...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