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12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于日前发布,明确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
此次调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社厅发布。除明确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外,还明确了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
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职工工资水平可相应增长,在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的情况下,量力而行。企业经济效益较低或亏损时,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下线适当增长。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在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建议不超过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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