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张先生问:三年前姐姐结婚,婚后和姐夫关系一直不好,姐夫不仅经常对她家暴还扬言要杀死她。家人劝说过很多次,但姐夫非但不听还变本加厉。姐姐现在被折磨得非常痛苦,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问姐姐应该如何维权?
林树昌律师解答:您姐姐可以根据婚姻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权。首先,您姐姐可以向她丈夫所在单位、夫妻二人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部门投诉反映,要求上述部门帮助解决。其次,您姐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其丈夫的家暴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给予其教训。第三,您姐姐可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骚扰、跟踪、辱骂等。最后,您姐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就子女抚养和家庭财产分割一并进行解决,您姐姐可以在诉讼中主张因您姐夫的家暴行为少分财产。建议及时保存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11月28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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