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出台6条措施防止中央和自治区层面扶贫资金闲置,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据了解,中央层面的各类扶贫资金是指用于支持实现现行标准下脱贫攻坚目标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的资金、纳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资金、其他行业扶贫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等资金共计42项资金。自治区层面的各级财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中央资金范围,考虑地方政府债券、东西扶贫协作等各方面用于扶贫的财政资金共计59项资金。
为此,自治区出台6条措施防止中央和自治区层面扶贫资金闲置。一是实行部门责任分工制,由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各项目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抓好纳入财政扶贫资金清单的各项资金监管。二是严守严禁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高压红线。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出现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一经发现,严肃倒查责任,从负责资金使用的具体业务责任人到审核决策的负责人一律追责。三是建立县级项目计划提前安排制度,县级必须足额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四是由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各项目主管部门配合,通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及时监控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规范使用等情况,及时预警资金支出进度滞后等问题。五是自治区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本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支出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分析和解决机制体制方面的因素,减轻基层负担。六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今年1月18日印发的《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动脱贫攻坚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按容错纠错工作程序对其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并及时纠错改正,有效消除和减少损失,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据《广西日报》)
新闻推荐
我区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 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一半失业保险费
本报讯据《广西日报》报道,8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由该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