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进行化疗,晚上回家静养”,“日间病房”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医疗服务模式,在国内外顶级医院广泛用于肿瘤患者治疗,现在广西的肿瘤患者也可以享受这种医疗服务了。7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获悉,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医保局联合印发《广西医疗机构肿瘤日间治疗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区直各医疗机构做各医疗机构肿瘤日间治疗管理工作,推动广西日间病房模式发展。当天,记者还就日间治疗等问题采访了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
●病人需要进行集中管理
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肿瘤日间治疗是指恶性肿瘤病人入院和出院在24小时内(最长不超过48小时)完成静脉或体腔等途径化学药物治疗的诊疗模式。开展肿瘤日间治疗,医疗机构应选择诊断明确单一、风险可控的肿瘤疾病,单纯口服给药途径给予化疗药物的,单纯进行检查和复查的,进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CT、磁共振、PET-CT)的不纳入肿瘤日间治疗管理。
医疗机构应设立独立的日间病房,对全院日间诊疗进行集中管理,设置日间预约中心、出院后随访中心以及配备相应的床位等设施,提供医护一体化的服务模式;日间病房医护人员和各临床专科医护人员共同负责日间病房患者的诊疗业务和紧急医疗处置;日间病房按照住院病房的诊疗模式运作,配备固定的医疗组和护理单元,严格按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活动。
●基本医疗条件要求很细
《规定》对肿瘤日间治疗开展条件要求较细,如在医疗机构条件方面,日间治疗要在具有实施肿瘤化疗临床科室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应具备日间治疗病房所需基本医疗条件,日间治疗病房必须配备供氧装置、除颤仪、多功能监测仪、紧急抢救车、输液泵、吸引器等抢救设备。同时要建立24小时应急抢救体系,设立专用随诊电话。
广西民族医院肿瘤科副主任梁丹表示,许多长期需要化疗的患者,有时为了一次化疗,需要办理住院手续。肿瘤日间治疗的设立是一种趋势,其整体优势是多方共赢,一方面可实现急慢分治,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的同时,提高了患者生活质量。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床位使用效率,相对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量,让更多患者得到急需的治疗,使医疗资源得到充分配置。
●日间治疗可用医保支付
医生根据肿瘤日间治疗临床就诊流程,对患者完成必要检查后进行评估,患者符合治疗条件的方可进行肿瘤日间治疗。转归流程方面,《规定》明确,三级医院应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开通日间病房绿色通道,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有效衔接,确保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并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康复治疗。患者在院前评估不能进行日间治疗、在日间病房治疗中或出院后恢复期间出现严重并发症,由日间病房医生填写终止日间治疗文书,转专科病房住院治疗。
《规定》明确,日间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日间病房参照普通住院管理,开展肿瘤日间治疗规定范围内的病种治疗,视同一次普通住院结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肿瘤日间治疗医疗费用,包括当次从入院到出院整个过程所发生与本次肿瘤治疗相关的必要检查和治疗费用。
据《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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