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西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地方网 > 广西 > 今日广西 > 正文

高温津贴将发放至10月 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

来源:梧州日报 2019-07-07 09:06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李欣鞠)最近,梧州市高温天气持续,生产一线尤其是户外工作的劳动者需要冒着酷暑坚持工作。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每年6月至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不含)以下;二是高湿,广西高温季节常伴随高湿现象,且持续时间长,人体汗液不易蒸发,易导致人体体温调节失衡。此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时,已将防暑降温等福利性补贴纳入其中,因此除环卫一线工人外,原则上不纳入高温津贴实施范围。

实施高温津贴后,用人单位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适当增加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在日最高气温40℃以上时,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同时,要继续安排好生产(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也不能因实施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企业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费用。

新闻推荐

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广西保险业人身保险服务质量评价结果(2018年度服务水平) 提升消费体验 促进良性竞争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廖敏)7月5日,在“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到来之际,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2019年广西保险业人身保险服...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

相关推荐:
别有幻境纸上造2019-07-07 01:00
猜你喜欢:
评论:(高温津贴将发放至10月 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