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因你问政的内容比较笼统,不够具体,我委无法有针对性的答复。现将有关的政策告知如下:
根据现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规定:道路客运票价不是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无需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而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道路客运运营企业(经营者)根据其实际运营情况(如客流量、季节性、运营成本等)自主制定票价标准,运营企业(经营者)必须做好明码标价,让乘客明白消费、自愿消费。
城市公共汽(电)车的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目前梧州市城市公共汽(电)车的票价是空调车2元/人·次、非空调车1元/人·次,一票制,不分季节性。
如你对相关政策还不清楚,请拨打我委商品价格管理科3820848进行详细咨询;如发现运营企业(经营者)有价格违法行为,请收集有关证据材料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发改委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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