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媚通讯员古佳民)最近,网上流传一个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的段子,有措施、有时间,还有整治内容和处罚标准,让人看起来感觉很真实。
此段子称:中医院门口人行道,汽车需要礼让行人,不然罚50元扣3分;小孩坐副驾,罚300元扣6分。“交通新规施行”:闯红灯,罚200元记6分;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不系安全带,罚200元记3分;副驾不系安全带,罚50元记1分;行驶中拨打手机,罚200元记3分;行驶中抽烟,罚200元记1分;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超速驾驶,记6分;副驾驶乘坐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罚300元记6分;不让行人,罚200元记3分。今天下午18:00-2:00开始,为期60天!
这是真的吗?记者就此向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求证。
“上述造谣水平不高。”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一针见血指出,“这些‘处罚标准’与法律规定有较大的出入。”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广西目前实行的处罚标准是: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50元,记3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100元,记3分。并非段子中所称: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罚50元扣3分。
广西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并处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负刑事责任。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并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不系安全带有多种情况: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扣2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现行法律法规对儿童不能乘坐副驾驶位置以及婴幼儿必须使用安全座椅等无明确规定,但从安全的角度出发,交警建议未满12周岁的儿童最好乘坐车辆后排座位,婴幼儿最好乘坐安置在后排座位的儿童安全座椅。
新闻推荐
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6月3日开始报名 考试分南宁桂林两个考区
记者李红梅晚报讯记者日前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2019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定于7月13日至14日举行。据介绍,...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