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莹张若凡
“开胸验肺”“尘肺病”……对于普通职业人群来说,职业病似乎停留在这样的认识当中。
职业病防治已成为全社会健康关注的焦点。广西职业病状况如何?威胁职业健康的主要疾病有哪些?劳动者在工作中患了职业病该怎么防治?随着公众对健康越来越重视,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连日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及各市县都在举办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
1、尘肺病成职业健康头号敌人
“以前生活充满阳光,现在生活一落千丈。”4月29日,在“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的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南宁市民族广场,52岁的李宗(化名)这样形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态。
自从5年前发现患上了尘肺病后,李宗每年都要到广西工人医院洗肺五六次,治疗费、药费得花上好几万。“当年矿上的防护措施很差,就是普通口罩。我们也没有培训过,缺少防护意识。”回忆起发病原由,李宗仍痛心和后悔。
20多年来,李宗一直在桂西北某企业当矿工。2013年左右,他开始觉得胸口闷、气不足,干活没力气。一年后,感觉身体不对劲的李宗在工友建议下到医院检查,才知道自己患上Ⅰ期尘肺病,只能靠洗肺延缓病情。万幸的是,李宗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治疗、康复费用得以全部报销。
“去年我们确诊了60多例职业病患者,其中50多例为尘肺病,农民工为高发群体。”广西工人医院的专家介绍,我国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其他职业病等10类132种。其中,尘肺病是发病率最高、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种。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主要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中显示,全国每年新报告职业病病例近3万例,分布在煤炭、化工、有色金属、轻工等不同行业。
有关数据显示,广西职业病发病行业前三位依次为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其中,采矿业中以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及开采辅助活动为主,制造业中以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建筑业中以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西累计申报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总数达到1.6万家,申报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为41万人。
近年来,广西职业病仍以尘肺病为主,各类职业病均有发生,累计报告职业病近1万例,每年新增100余例。同时,职业性噪声耳聋、职业中毒也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职业病。
2、防治重点在“防”不在“治”
“我们长期坐办公室的也有‘鼠标手’、颈椎病等问题,这些算不算‘职业病’?”在采访中,也有不少城市劳动者有这样的疑问。由于使用电脑、伏案工作时间长导致“鼠标手”、颈椎病,或体重超标、脂肪肝、痔疮等,已经成为现今职场的流行病,这些算不算“工伤”?
对此,专家表示,这些疾病在现代职业者,尤其在城市职业者中很常见,但与法律意义上的职业病不同。根据相关法规,“鼠标手”、颈椎病等这一类型的疾病被称作“工作相关疾病”,目前未纳入到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当中,不能按照职业病的范围诊断及处理。
专家建议,这类劳动者在工作中可以适当放松和运动,避免过度劳累。如使用电脑时间不宜过长,伏案工作一到两个小时后,可起身放松,看看窗外,也可在康复医生指导下做一些恢复性锻炼。企业则应鼓励员工在工间放松运动,并通过购置适合员工身型的桌椅,采用标准合格的办公用具等,为员工创造健康的办公环境。
常见的职业病如何防治?专家表示,防治重点在“防”不在“治”。
“以尘肺病为例,虽然可怕,但只要防尘工作做到位,完全可以避免。”专家表示,劳动者对本工作岗位的职业危害全然不知,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是职业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最关键是要预防。”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在源头预防方面,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生产过程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加强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对劳动现场的有毒有害因素进行有效监控。同时,用人单位还应该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转岗和离岗的健康体检,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健康教育,让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基层指导科科长邱毅提醒,职工入职时一定要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工伤保险。受理职业病诊断的一个要求是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重要依据。一部分患者无法确诊为职业病,就是因为没有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面临鉴定难、赔付难的困境。此外,职工一定要了解所在岗位有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自觉使用防护用品保护自己,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出现问题,及时到职业病防治机构去咨询、就诊。
如果怀疑自己患了职业病怎么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根据情况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权利和待遇。
目前,我区有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工人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梧州市工人医院、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等8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基本满足全区职业病诊断、检查、救治的需求。
与此同时,业内人士表示,从事采矿、建筑工程等行业的农民工是主要职业病患病人群,患病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维权成本过高,常常会碰到无法维权等难题。专家呼吁,健全职业病救助体系,畅通救助通道,保障农民工职业病患者获得公平待遇。
3、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当前,我区经济建设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聚焦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对于保持经济工作稳中求进总基调,推进“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据统计,近年来我区职业病人数有所下降。“十三五”期间,我区新增职业病244例,较“十二五”同期下降5.36%。到2018年,新发尘肺病年增长率由“十二五”的9.16%下降到3.80%,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由“十三五”期间的每年100例下降到每年63例,下降37%。此外,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发病人数较“十二五”同期下降11.61%,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发病人数较“十二五”下降2.86%。
通过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强化行政执法查处、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我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序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2018年,我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由2016年的25%,逐步提高到53%。职业病监测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市、县,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100%。
2019年,我区将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制度建设,职业健康队伍建设,监测报告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及能力建设。同时,加强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努力完成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阶段性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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