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回娘家吃饭,习惯性地停驻在书架前,手指一本本地滑过书背,偶尔抽出一本书随意翻阅,看到某一页上面稚嫩的批注,不觉轻笑起来。
妈妈曾经感慨道:“你从小就爱看书,花在买书上的钱不知道有多少!”
我反驳道:“我花钱买书看,总比花钱上网吧、买玩具的强吧!”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看书,痴迷的那种。
小的时候看的是连环画、《故事大王》和郑渊洁的童话,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抱着一本《新华字典》查找读音。小小的一个孩子,看到原本不熟悉的字终于理解之后,那种满足的心情,是无法言传的。
读小学六年级时,南桥头开了德保第一家租书店,我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用惊奇又欣喜若狂的目光去浏览、翻阅图书。也是这家店,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并不仅仅有童话故事和连环画,还有那么多好书,它们被安放在一格格书架上,贴着“武侠”“言情”“科幻”“漫画”……这样的标签。
这一年,我读到了第一本武侠小说,金庸的《射雕英雄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古龙、梁羽生、卧龙生,我沉浸在一个个瑰丽又奇诡的武侠世界里,那里有刀光剑影、阴谋阳谋、儿女情长;有侠之大者、奸佞小人;更有令人心驰神往的各种武功招数。我一日日遨游于武侠的海洋,不愿醒来,不肯离去。
然而,在升初二的那年暑假,我偶然地,在朋友的叔叔家里看到一本《红楼梦》。翻了开头几页,我向朋友的叔叔借阅了这本书,随即陷入了一个名为“红楼”的梦中,半辈子都无法挣脱。
就像是晴天打了个霹雳,我被《红楼梦》震撼得几近痴狂。我废寝忘食、如饥似渴地捧读,还专门买了一本笔记摘抄读来口齿噙香的句子和书中所有的诗词。我幻想着贾宝玉林黛玉的木石前盟,并用自己不成熟的想法为他们写了一首新诗(可惜早已遗失)。十多年来,我读《红楼梦》,加起来不下二十次了吧,有时候只是随手翻开,翻到哪页就看哪页;有时候看着看着,心里就突然有了新的领悟。“好书不厌百回读”,我想,《红楼梦》,我一辈子都看不厌。
初中的课程相对比小学紧一些,但凭着小学打下的好基础,我仍然是游刃有余的,这就让我有了更多的时间花在看书上。那个时候,德保的第二家租书店也有了,我有了更多选择的余地。当时的我,除了对武侠小说一百年不变的热爱之外,又迷上了言情小说。那是与刀光剑影的江湖不一样的地方,琼瑶、席绢、亦舒、李碧华……她们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构建了一个个充满幻想、真善美的世界,在那里,我逐渐明白了爱情的唯一、亲情的温暖、友情的可贵。纵使如今看来,这些小说不免情节狗血,过于虚幻,但不能磨灭的是,她们给过我的喜悦与梦幻。
在此期间,我读到了三毛,然后是张爱玲。在有《红楼梦》的阅读经验作为前提,我受到的震动仍然那么强烈。那一年生日,爸爸不声不响地买来一套三毛的作品集送给我。我读着那些发生在异国他乡的故事,向往着酷热难当又自由广袤的撒哈拉沙漠,渴望着自己也如同三毛一般,去流浪,去世界上少有人踏足之地。
读三毛,是轻快和神往的,然而读张爱玲,我却是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这个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她的文字太诡谲了,完全不是我读过的那些言情小说家们能比的。她的对于爱情的诠释、对于沧海桑田的无常、甚至是生活、工作、待人接物……我读着她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一个活得潇洒肆意、同时承受着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的灵魂。“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我打了个哆嗦,感觉到自己灵魂深处的共鸣与震颤。
高中三年,留在我记忆深处的除了高考备考时的紧张和各科老师的紧迫盯人外,还有的,是摆在学校门口的小书摊。日复一日地去租书店租书来看,已经无法满足我的渴求。喜爱的书我会三四次地借阅,甚至奋笔疾书地摘抄下来,但是还不够!我渴望着家中也有一个书架,书架上整整齐齐地放着我的“良师益友”们,让我能随时随地地翻看。
当时正是盗版书猖獗的时候,无良的小商贩们纷纷贩来一些印刷粗糙、纸质黄黑、错别字连篇的盗版书,摆在各学校门口,价钱低廉,吸引了无数囊中羞涩的学子驻足购买。那三年,广西省吃俭用,每天父母给的零花钱,除了吃早餐,其他都省下来买书。课余时间看到同学们有说有笑地跑向小卖部买零食,不是不心动,然而想到校门外还在等着我的一摞摞书,瞬间就坚定下来,默默地坐在位置上,盘算着还要攒几天才够买到一本书。
《平凡的世界》《尘埃落定》《四世同堂》《简·爱》《基督山伯爵》《飘》……我疯狂地把目之所及的名著买下来,课余时间就埋头读书,把书本上印刷错误的词语改正过来,大抵是强迫症吧,我无法看着那些错别字明晃晃地摆在眼前却无动于衷。
可以说,高中三年是我看书最多的一段时间,当时只要是名著,我都会看,囫囵吞枣,“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有些艰涩难懂的大部头如《追忆似水年华》,我啃得很辛苦,磕磕绊绊地一直到大二那年才看完。
为了省下买书钱而近乎自虐地不买零食、不买新衣的那段时光,如今回想起来,仍然让我又心酸又骄傲。
后来上了大学,接着步上教坛,到如今为人妻母,我从未放弃过对读书的热爱。纵使现在电子书阅读方便又快捷,可是拿着一本纸质书,在寂静安详的夏日午后,或者更深露重的深宵,品一杯袅袅香茗,捧一缕幽幽书香,那种满足感,是电子阅读代替不了的。
我的读书生涯,有苦也有乐,但是,也是因为读书,让我的人生不是一口枯井,而是一片海洋,有时风平浪静,有时风起云涌。书籍也成为我人生中的必需品,无法丢弃。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生命中,有一份正经职业,一个温馨的家,三两个好友,和一个大大的书架,每天被书香环绕着,我想,这就是最知足与快乐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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