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沛)昨日,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广西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结合广西实际,《实施意见》提出“三年打基础、四年全覆盖、五年成体系”的工作思路和“自上而下、局部到整体、先易后难”的改革路径,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施意见》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延伸到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领域,提出构建“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框架,逐步形成部门职责引领预算安排的支出导向。具体来说,预算部门围绕自身职责,滚动编制未来三年事业发展规划,明确部门和单位战略目标,以此确定工作活动目标和预算项目目标;所有预算项目均在部门职责和工作活动范围内编制。通过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改变当前财政支出项目只增不减、存量固化的格局。
同时,《实施意见》强化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有机融合,在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方面提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如规范项目支出分类管理、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增设绩效管理要求等,以此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在绩效管理监督问责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广西将建立绩效管理监督问责机制,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机构加强对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问责,不再仅停留在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问责上,以后资金使用无绩效的也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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