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唐广生通讯员/李欣松)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两部门联合印发《广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并定下时间表,分三阶段推进该项工作,以此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
方案指出,2019年7月底前,各市、县要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拆旧腾退宅基地潜力调查;2019年10月底前,对具备复垦条件的,各市、县要完成一批易地扶贫搬迁拆旧腾退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2020年6月底前,各市、县要完成一批易地扶贫搬迁拆旧腾退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
两部门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调查收集2016年以来易地扶贫搬迁点所在村屯搬迁、拆旧、腾退和复垦情况,建立宅基地复垦潜力台账和数据库;已拆除和计划拆除旧房腾退的宅基地,要优先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立项,以乡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按照“边实施边立项,先实施后立项”的程序加快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每月5日前,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上个月的实施进展按规定录入广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系统,并单独建立项目信息库。
为确保拆旧复垦工作尽快见效,方案强调,各市、县自然资源、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上下联动,互通信息,形成合力;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搬迁户积极参与拆旧复垦;要加强宣传和培训,让政策深入人心,落地生效;要总结经验,对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复垦工作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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