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李家健)2018年12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我区于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这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举措。
根据该办法,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以司法鉴定信用评估量化分值为主要依据,评估量化分值由信用能力、诚信表现、社会荣誉三部分考评分组成,满分为100分。根据评估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确定,依次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其中B级为失信等级,C级为严重失信等级。对评定为B、C等级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协会应当督促其进行整改。
“这个信用等级每年调整一次。”自治区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区将建立起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信用档案。今后,我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都将向社会公布,为司法鉴定意见使用单位和当事人提供参考。
新闻推荐
漫画/勾犇一家之言“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的光环之下,个别园区藏污纳垢,企业毫无顾忌地排污。这显示出,部分地方...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