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宇琨
曾经,购房者签了购房合同一个月内就要去交契税,但如果一不小心太忙忘记或者刚买房资金周转不来未及时缴纳,超过期限后又得补缴一笔滞纳金,这让买房者烦恼不已,大大影响购置新房的喜悦心情。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契税缴纳期限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规定此公告自公布之日——2018年11月8日起施行。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陈钜胜就《公告》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新政放宽期限 缓解购房者压力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明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也就是说,契税缴纳期限由原来“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放宽至“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
对此,陈钜胜表示,购买新房、二手房,接受房屋赠予的房主都需要缴纳契税。这项政策的实施,对这些纳税人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其中新房的购房者是涉及面最广的群体,或能晚缴契税三到四年。此前,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需在30日内缴纳契税,若逾期,则每日按所欠税款的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结合钦州市购房情况,陈钜胜举例解说道,假设在钦州市购房者购买的首套房屋有130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5800元来计算,总共花费75.4万元,按现行政策计算,需缴纳契税11310元。若该房主的契税迟缴一年,将要缴纳约2064元的滞纳金。很多新手购房者未能按时缴纳契税,大多因为不熟悉政策,而开发商又没能及时提醒。有些购房者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往往要等两年左右的时间才能交房,然后还需要花一两年时间才能办结不动产权证。但是,随着新政策的实施,放宽了契税缴纳的期限,这种情况的购房者或能晚缴契税三四年,降低了购房者逾期缴纳契税的风险,缓解了一定的经济压力。
二手房优惠政策需缴清契税 市场交易零影响
对很多购房者关心的另一项内容——契税缴纳比例,记者了解到,《公告》中并没有对契税缴纳比例做出新调整,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业主购入是第一套房产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契税缴纳比例是总房款1%计算;如果购入的是第二套房,按照政策,90平方米以上二套住房需按2%契税缴纳。
陈钜胜说,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尚未处理的契税纳税事项,按本公告的规定执行。但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房产买卖时,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其中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免征增值税;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将免征个人所得税。而相应房产的购买时间是按照契税完税凭证上的填发日期或房屋产权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来确定,二者时间不同时,根据“孰先”原则确定。如果卖房者等到办理自己不动产权证的时候才缴纳契税,很有可能影响自己在出售房产时享受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个人购买二手房时,通常买卖双方先签订合同,缴纳契税后,才会办理过户环节。买卖双方都希望尽快办完手续完成交易,通常不存在缓缴契税的空间。因此,在二手房交易中,这次新政的实施对买卖双方几乎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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