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蒋予昕)为了密切中国与东盟国家妇女间的交流合作,应自治区妇联邀请,老挝妇女代表团一行于12月13日至20日在我区钦州、南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12月19日,代表团一行与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广西妇干校、广西环保联合会、广西女企业家协会代表,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妇女参与绿色家园建议等工作进行交流。广西女企业家协会和老挝女企业家协会签订了友好交流合作备忘录,在搭建交流信息和资源分享平台、开展交流互访、加强经贸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等方面达成交流合作意向。
在桂期间,老挝妇女代表团在北部湾大学“中国-东盟妇女培训中心”创业创新教学实习基地,进行了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情况、女性创业创新理念及发展模式等内容的学习交流。并考察了钦州、南宁两市的妇女创业就业、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以及公安、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农村妇女之家及儿童家园建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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