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4层至9层无电梯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了,最高补贴50%,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作出规定和要求,广西成为全国首个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的自治区。
有何条件?
需经两个“2/3”同意
符合什么条件的住宅才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呢?《意见》明确,可适用范围的既有住宅是指在我区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4层至9层(含9层)的无电梯住宅。自建房、别墅、C或D级危房,以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危旧房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
《意见》实施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按梯号(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也可由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承担负责加装电梯项目的规划许可申请、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安装委托、组织实施等工作。
同时,申请业主应当具有占有和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并能够出示相关证明。另外,申请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拟加装电梯单元专有部分的所有业主还应充分协商,经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并将建设方案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才可申请。
费用何来?
加装有补贴,可用公积金
《意见》明确,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及楼层受益大小等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保养、维修资金,主要由相关业主承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名下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经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同意的,也可以使用房改售房款。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住宅,在《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底前完成加装并投入使用的电梯,自治区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以7层住宅为基准,补贴15万元/台,层数每提高一层补贴增加10%,层数每降低一层补贴减少10%;已预留电梯井的,补贴减半执行。
同时,《意见》还鼓励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电梯生产和安装企业及社会组织依法探索“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等新型商业模式,对既有住宅投资加装电梯,并通过刷卡使用付费等租赁模式获得收益,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如何申请?
无需立项审批和环评
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住宅申请加装电梯,不需再办理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建设单位可登录广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自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可。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共有,不计入增容建筑面积,不再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不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保障各项功能正常使用,符合利害关系人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相关技术审查可适当放宽标准。如加装电梯体量不纳入建筑间距计算,不考虑加装电梯部分与北侧住宅采光、日照间距影响等。
《意见》还要求,各市应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专门设立加装电梯项目受理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据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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