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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记者/杜蔚涛)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我区自12月14日24时起,与全国同步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25元和120元。
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标准89号汽油从6.43元/升调整到6.33元/升,每升下调0.10元;92号汽油从6.90元/升调整到6.80元/升,每升下调0.10元;95号汽油从7.46元/升调整到7.35元/升,每升下调0.11元;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6.52元/升调整到6.42元/升,每升下调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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