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三届第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发主任签署的任命书”修改为“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任命书由主任署名或者加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章”。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新闻推荐
韦煜陈伯民是东兰农民运动最早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是广西农民运动领袖韦拔群的亲密战友。他以民为上,为民赴汤蹈火,智勇兼...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