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潘国武
华西商业城的李女士因为家里漏水到楼上的1007号房查看,意外发现那里是货物仓库。1007号房的业主杨女士11月3日表示,物业为此给她下发整改通知书,由于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她无法提前跟租户终止租赁合同。有律师认为,如果协商不下,李女士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维权。
住户发现楼上是仓库
华西路华西商业城属于商住楼,下部分楼层作商业用房,上部分是居民用房。李女士就居住在该商业城某栋楼9楼907号房。两个月前,李女士因为房屋漏水到10楼1007号房查看,发现漏水的事与1007号房无关。不过李女士意外发现,1007号房竟然是货物仓库。
从那以后,李女士观察发现,每天都有箱装货物在1007号房进进出出。李女士认为,住宅楼的设计跟商用楼的设计不一样,楼板面的荷载力也不一样。一旦1007号房堆积的货物超重,将会给她家带来安全隐患。从那时起,李女士一家人就住得很不安稳。
11月1日,李女士跟随运载货物的电梯上到10楼,发现1007号房又搬进一批货物。“大厅堆满箱装货物,工作人员阻拦我,不让进屋里查看”。李女士说,11月3日,她的家人再次上楼查看时,双方因此闹得不愉快。
1007号房的业主是杨女士。杨女士11月3日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租户的租赁合同到2019年。她接到物业通知后,曾前往现场查看,也按要求通知租户进行过两次整改。
租户协调后已整改
“租户整改之后,李女士也上去查看并表示满意。如今,李女士又反映租户在屋里堆放的物货超高了。”杨女士说,“如何看出货物堆放超高,这个标准不应该是李女士说了算。”
华西商业城物业公司负责人陆先生表示,根据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客厅和卧室每平方米荷载150kg,厨房和卫生间每平方的荷载为200kg。至于房间里存放的货物是否超载,需要通过计算来认定,这跟堆放货物的高度没有必然关系。
此前,物业公司曾给杨女士下发房屋安全检查函,并召集包括租户在内的三方进行协调,告知房里存放的货物不能超过核载。随后,物业公司还腾出一间仓库,给1007号房的租户把货物搬出来临时存放。
对于李女士“又往楼上搬运货物”的说法,杨女士说其租户对此否认。“如果租户还把货物搬到高楼存放,我也没有办法,因为我没有理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可向监管部门反映
11月3日和4日,记者数次前往1007号房,敲门始终无人应答。杨女士表示不方便提供租户的联系方式,记者因此无法进到1007号房查看情况,无法联系到1007号房的租户进行核实采访。
不过,杨女士和物业公司表示,接下来将好好沟通把此事处理好。
“如果有证据证明1007号房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途,李女士完全可以向房管局、城建和工商质监等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莫远锋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1007号房的房屋使用人在房屋内堆放物品超出房屋的荷载力,即使该房使用权人使用房屋不属于住改商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也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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