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薪的赵某名从法官手中领回拖欠的工资。 法院供图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吴昊)在大家的印象中,被欠薪的大多是员工,可广西某投资公司的前董事长赵某名也被欠薪,而且高达200万元。近日,赵某名从南宁市兴宁区法院领到了被拖欠几年的200万元工资。
2012年8月18日,赵某名担任广西某投资公司董事长,负责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村某商业城建设项目招商开发事宜。2014年8月7日,该公司解除了与赵某名的劳动关系。但该公司以公司新旧股东股权交接、公司改变经营模式等理由,未向赵某名支付薪酬。赵某名将广西某投资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2012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17日,拖欠他两年的工资共200万元。该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三场官司,今年6月,自治区高院判决广西某投资公司向赵某名支付两年的工资200万元。判决生效后,广西某投资公司不予理睬,赵某名向兴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兴宁区法院依法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0万元,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此时,广西某投资公司终于“知错”,立即将罚款50万元、执行款200万元转入法院账户。鉴于该公司主动认识错误,态度诚恳,且已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解除拘留其法定代表人的决定。
近日,赵某名从法院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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