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农民工创业或创业带动就业,也可以领到补贴了!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通知》明确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分为三类:一是农民工创业奖补;二是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奖补;三是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农民工创业奖补是对农民工新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农林场、专业合作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奖补。农民工创业奖补的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确定,其中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及参加过广西历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的农民工创办的市场主体要适当提高奖补标准。
农民工创业奖补需要一定的申请条件。首先,创办者须为广西户籍农民工,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出资或入股≥50%);其次,市场主体在广西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一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的。
而对农民工新创办的市场主体带动就业的,按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奖补由各市县结合实际确定。此外,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给予不超过两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新闻推荐
新华社南宁7月1日电(记者覃星星)为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效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决定,进一步深化建...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