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红梅)近日,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获2018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10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7项。
据悉,本次下达的中央基建投资补助主要用于列入近年目标任务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项目尽快建成入住,让更多群众实现“安居梦”。
本次项目资金安排,一要确保年内实施。按照中央投资项目当年计划,当年实施、不发生新的资金沉淀的工作目标,小区外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必须完善,具备开工条件;小区内主体已开工并在近年内基本建成,实现资金计划一经下达,立即实施。二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关。所安排项目主要包括:棚改安置住房和公租房小区内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绿化、照明、围墙、物业服务等基础设施,保障房小区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与保障房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三是分类补助。对小区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额补助项目建安投资;对小区外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结合项目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情况,分段补助涉及保障房小区外的直接相关配套设施,不做全额补助安排,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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