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新韬通讯员何京霖)记者5月23日从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由该支队办理的“皮皮小说网”侵犯文学作品著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评选认为,该案的查办,对打击网络文学侵权盗版具有现实意义。
2015年7月20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上海某公司举报称:该公司在互联网上发现一个名为“皮皮小说网”的网站大量复制、发行他们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并植入广告,获取利益,致使公司损失巨大经济利益。
经查,该名为“皮皮小说网”的网站确实存在大量复制、发行他人文学作品的情况,由于网站使用的服务器在国外,嫌疑人为逃避打击、经常更换登录IP地址,案情较为复杂。经过4个月的侦查,2015年11月4日晚,民警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同和华彩上湾小区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抓获。覃某对操作“皮皮小说网”大量盗用小说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覃某交代,公安机关掌握了另外两名主犯魏某和陈某在福建南平县的落脚点,2015年11月6日将这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据嫌疑人交代,2012年4月,魏某创建了“皮皮小说网”,在网上购买采集器向目标网站非法大量复制、发行他人文学作品,并植入各种广告,牟取暴利,仅一年时间就获利20余万元。随后,魏某雇用嫌疑人覃某为其管理、维护“皮皮小说网”。
2014年6月,嫌疑人魏某将“皮皮小说网”以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某,而覃某继续为陈某管理、维护“皮皮小说网”。据统计,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陈某从“皮皮小说网”获得广告收益72万元,嫌疑人魏某、陈某等人在经营“皮皮小说网”期间,雇用覃某在目标网站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多达41000部,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2016年6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魏某等3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该案件被国家版权局作为“剑网”2016年专项行动第一批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件给予通报表扬。
今年4月26日,国家版权局又将该案件评选为“2017年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并点评称,“近年来,网络文学侵权盗版现象较为普遍,国家版权局将规范网络文学版权秩序作为‘剑网行动\’重点工作之一。该案的侦办,一方面对巩固网络文学侵权盗版治理成果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体现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版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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