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5月17日电(记者夏军)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近日,广西多部门将针对中小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跟踪治理,定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发生、正发生的欺凌事件。
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部门将针对中小学生欺凌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各部门将及时进行保护和干预,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兼顾学生身心建康,帮助其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根据要求,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和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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