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玲)3月13日,广西消委会召开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维权主题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部门代表、企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围绕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座谈,增强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意识,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座谈会上,社会各界代表对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交流,针对商品服务、消费环境、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于预付卡消费的问题,律师代表建议消费者应在消费前充分了解商家有无发售预付卡的资质,进行预付卡消费时,无论金额多少需和经营者签订合同。
据悉,2017年,全区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围绕“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加强消费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要求积极构建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据统计,去年,全区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诉求153751件,投诉举报2255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54.55万元。
2018年,工商部门将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牵头消费维权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开展电子商务、旅游行业等十二大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围绕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工商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共治水平。通过打造“智能12315”,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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