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张若凡)2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广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出台,2018年,医疗机构将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领域进一步提升服务。
《行动计划》提出,自2018年起,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等5项制度。
在预约诊疗方面,三级医院将进一步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三级医院优先向医联体内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对于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有条件的医院逐步完善住院床位、日间手术预约服务,探索提供预约停车等延伸服务。
远程医疗是让基层群众享受到大医院优质医疗服务的一个重要途径。全区将以远程医疗政策试点为契机,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门诊、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2018年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区所有市县。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学中心,逐步实现全区所有医联体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使更多的适宜患者能够在家门口获得上级医院诊疗服务。
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等作用。《行动计划》要求医疗机构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增加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度和透明度。
医疗机构之间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能有效降低医疗成本。《行动计划》提出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全覆盖。医疗机构通过自治区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医联体内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医疗机构还将建立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管理制度。设立医务社工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等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开通患者服务呼叫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
此外,医疗机构还将在增加日间手术、运用“互联网+”技术等10个方面引入新理念、新技术,创新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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