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地方网 > 广西 > 广西新闻 > 正文

物业公司擅自越权出租房屋 法院判令3万元租金归还业主

来源:玉林晚报 2017-03-03 10:38   https://www.yybnet.net/
物业公司将所管辖的商贸城房屋出租,还自行收取了租金后占为己有,而承租方也因没找准房屋的“主”,为此惹上了官司。近日,物业公司与承租方就签订违规合约被房屋业主告上法庭,经北流法院审理后判令其返还3万元租金给业主。

擅自越权出租房屋,物业公司收取租金成被告

2015年初,广西某物业公司与北流某商贸城签订了一份该商贸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物业公司正式对商贸城小区进行管理。2015年10月17日,物业公司与谭某元签订了一份商贸城商铺租赁合同,将商贸城的两间铺面出租给谭某元作为商业用途使用。其中约定租赁期限为4年,月租金为2000元。

商贸城业主委员会得知此事后,以该物业公司和股东吴某强及商铺老板谭某元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间订立的物业管理合同既未经原告委托或授权,也没有得到同意,擅自将原告所有的房屋出租给谭某元,其行为侵犯了原告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告吴某强作为被告物业公司的股东,亲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共同承担连带返还责任;并要求被告谭某元腾空返还两间铺面给原告。

无权出租房屋,法院判令租金归还业主

经法院查明,被告谭某元已交清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房屋租金共计3万元给被告物业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吴某强作为被告物业公司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代表被告物业公司的职务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被告物业公司承担。根据物权法,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及共有部分都享有所有权,被告物业公司只有物业管理义务,无权出租商贸城所有的房屋。

被告物业公司既未经原告商贸城委托或授权,也没有得到原告商贸城同意,擅自将原告所有的房屋出租给谭某元,其行为侵犯了原告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判决被告谭某元在案件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将商贸城某号商铺两间房屋腾空交给原告商贸城业主委员会,排除妨碍;被告广西某物业公司返还房屋租金30000元给原告商贸城业主委员会。

新闻推荐

云星·钱隆首府:16号楼新品周六开盘

位于五象总部基地正对面的云星·钱隆首府,将于3月4日开盘推新。本次推售的产品为16号楼88~102平方米经典三房户型,以高实用率的空间设计,通过前后双阳台布局、全景观大飘窗、合理分区等人性化的设计...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物业公司擅自越权出租房屋 法院判令3万元租金归还业主)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