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徐庆成)2月5日记者获悉,日前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今后广西将通过“广西房建市政评标专家库系统”对评标专家进行年度个人情况核查及“一标一评”的动态考核。不符合评标专家资格条件或违规行为严重、累计扣分较多的专家,将被依法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今年1月,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报来的关于评委朱某违规情况的报告。经核查,在老乡家园—良庆区那栋镇移民安置小区项目评标过程中,朱某存在评标迟到较长时间、态度恶劣、不遵守评标秩序和工作纪律等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南宁市城乡建委对上述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朱某在6个月内不得以评标专家的身份参加项目评标。
“这是我区规范工程建设评标行为的一个案例。今后对类似违规行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评标专家每次完成评标工作后,由招标人代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计分,计入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的个人诚信信息。评标迟到、失误、早退,携带通信设备、评标材料等违规行为都将被扣分。评标专家若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扣满15分的,将在全区暂停3个月评标资格;累计扣满20分的,将在全区暂停6个月评标资格;累计扣满30分或累计暂停9个月及以上的或一次被扣20分的,将在全区暂停12个月评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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