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文俊通讯员朱洁)“重要通知!都回家看一看有没有独生子女证,没有的赶紧补办了!到6月30日就永远不办了!独生子女证将退出历史舞台。大伙相互转吿,这个文件是全国的!”连日来,这样一条“重要通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让不少还没办理独生子女证和遗失证件的家长内心惶惶。
那么,这条流传甚广的信息是真是假呢?记者专门向负责相关业务的市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科负责人进行核实。
“这是一条网络谣言。”该负责人确定地说。他表示,谣言的流传,可能是有人误读相关政策造成的。因为这个事,这几天他们办公室电话都快被打爆了,许多家长甚至顶着烈日、排起长队到卫生计生部门咨询或者办证。
该负责人解释说,去年10月,国家对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为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从2016年1月1日零时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广西将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2016年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专门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本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有关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也就是说,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仍然可以办理,广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并未设置所谓的“最后期限”。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按原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后,如果再生育,原来已经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该主动退回。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已经退休并享受了增加退休工资5%或10%奖励的,没有必要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因为根据现行的各种奖励政策,在办证后和退休时该享受的都已经享受或正在享受了。在国家实行新的生育政策后,一般不会再出台对过去实行政策的新的奖励措施,只可能提高现有奖励的标准。如果提高现行奖励标准,对享受了奖励政策的也不再需要核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是在原基础上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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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