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应该是最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了。可对于临桂茶洞乡的女孩“木木”(化名)来说,她的10岁却因为一双邪恶的手,留下了可能终身难以磨灭的阴影……
今年3月份,与木木同住的奶奶突然发现,10岁的木木走路颇为怪异,不但一直分开双腿,还不时抓挠裆部。她脱下木木的裤子检查,发现孩子的阴部竟然又红又肿。
反复询问下,木木才说出自己是遭人猥亵了。得知情况后,家人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报了警,警方也随即介入调查。
10岁女孩突现“异样”阴部竟又红又肿
木木今年10岁了,近几年木木的父母出外打工,木木就单独和奶奶住在临桂茶洞乡。
今年3月底,木木奶奶突然发现,10岁孙女走路变得十分奇怪。奶奶回忆说:“孙女走路一直有意无意地要把两腿分开,有时一边走还一边抓挠裆部,和平时很不一样……”
之后,细心的奶奶把木木叫到身边,可脱开裤子一看,眼前的一幕险些把老人吓晕过去———10岁孙女的阴部竟然又红又肿,明显是发炎了,上面还有不少破裂的血痕。
而当被问起“是怎么回事”时,木木脸上开始露出了惊恐的神色,跟着就开始大哭起来。一边哭,木木一边支支吾吾地说“他不让我说(他)说说了就‘打死我\’……”
究竟是谁这么禽兽不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奶奶立即带着木木向110报警服务台报了案。
奶奶单独照顾孩子称“想不到村里藏着‘禽兽\’”
报案后,临桂刑警大队立即介入调查。奶奶和木木也被带到临桂刑警队协助调查。
木木进到刑警队之后,立即变得更加紧张,只要当民警稍稍靠近,她就一言不发,显得特别害怕。
最终,民警只能通过给木木零食后,慢慢和她聊天,这才得知了早前猥亵她男子的线索——— 据木木所言,她是被同村一名姓黄的男子猥亵的,而且还不止一次。
“小孩子以后还怎么做人?我们全家在村里都抬不起头啊!孩子才10岁啊,这人连禽兽都不如,我怎么跟孩子父母交代啊……”另一边,刚刚进到刑警队,奶奶几近崩溃,一直痛哭不已。
奶奶告诉民警说,孩子有些智力障碍,平时基本不会和人交流。因为父母都在外地,只能由她一个人照顾,但她毕竟精力有限,不能一直看守在孩子身边,平时孩子就自己在村里玩耍。
对于孩子提到的黄某,奶奶表示她也知道。但她之前只觉得黄某平时不用做事,比较空闲,所以就常常带着孩子玩。“我怎么也没想到,平时村子里竟会藏着这么个‘禽兽\’……”奶奶边说边哭。
无业男子自称3施猥亵第一次侵害时间为近1年前
确定犯罪嫌疑人后,民警于3月25日将黄某抓回审讯。
经调查,黄某系茶洞乡村民,黄某自家在乡里做一些小生意,而他本人则无业在家,今年已经36岁了,但至今未婚。
对于指控,黄某一开始根本不承认,还说“根本就没见过木木”,神色也十分慌张。但当民警走访其他村民取证后,发现黄某其实经常会去找木木并带她出去玩,黄某的谎言一下就被拆穿了。
经过进一步审讯,黄某最终交代自己从2015年时,第一次对木木进行了猥亵,黄某称,木木长得挺漂亮,而且智力有些障碍不怎么和人说话,这也成了他的目标。他先假意给木木吃糖,之后就说带她出去玩,等将木木带到村边一处僻静的小树林后,黄某就会实施猥亵。黄某自己交代,从2015年5月至今,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先后对木木实施过三次侵害行为。
每次侵害后,他都会“软硬皆施”——— 一面给木木买糖,一面威胁她不能告诉大人。
不再沉默防范类似的侵害应多管齐下
上周五,黄某因涉嫌猥亵幼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但对于黄某自述的“三次猥亵”,木木家人并不能完全认同。而对此,办案民警说,因为木木在遭遇猥亵行为后长时间保持沉默,也让民警在办案取证时变得十分困难。
“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健康成长一直是民警重点保护的对象。而只有在遭遇侵害后‘不再沉默\’,民警这把‘保护伞\’才能起到最大作用。”民警说。
而对于如何防范类似的侵害,民警也介绍说,一方面应该及早给留守儿童灌输必要的生理卫生知识,让他们形成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对于留守家长,也应该多关注孩子这方面被侵害的可能,一旦发现立即报警。
另外,记者找到了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的黄里瑞律师。他说,依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此外,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不管幼女是否愿意,均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另据律师介绍,强奸罪的刑期,一般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有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可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记者陆鑫通讯员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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