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地方网 > 广西 > 广西新闻 > 正文

通讯员吴丽萍记者杨玲记者近日从广西消委会了解

来源:南宁日报 2016-04-19 12:07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通讯员吴丽萍 记者杨玲)记者近日从广西消委会了解到,广西首起汽车消费欺诈案“尘埃落定”,汽车销售商被判“退一赔三”。目前,市场上依旧存在汽车销售商以翻新车、事故车、二手车冒充新车销售的消费纠纷,建议消费者在提车时,要注意仔细检查车辆的外观、查验汽车出厂信息和汽车漆面以及各焊接点等,以免买到“问题”汽车。

据了解,消费者王秀荣夫妇发现刚购买的新车居然有入户、购买保险以及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记录,自己用新车价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王女士在与汽车销售商协商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将车商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汽车销售商给予消费者王女士“退一赔三”的赔偿。

广西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他们调解2起汽车销售商涉嫌欺诈的投诉。一起是消费者在提车时发现,汽车刹车盘磨损严重,怀疑该车至少行驶了2000公里以上,消费者拒绝提车。经消委会调解后,纠纷双方解除了购车合同,销售商退回了购车定金。另一起则是消费者古先生买车后进行首次保养时发现车主并非本人,而是一位李姓消费者。随后,古先生在该车官网发现所购汽车在2014年8月已经出售。广西消委会也在该汽车销售商财务档案中查询到李姓消费者的付款记录。但是,汽车销售商不认为存在欺诈,并拒绝了消费者的3倍赔偿要求。目前,广西消委会已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解决双方的纠纷。

由于汽车构造非常复杂,不具备一定的知识,普通消费者很难发现所购新车是否经过修复或者改装,特别是事故车喷漆修复后再出售,消费者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即便消费者发现“问题”汽车,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是车商售前所为,车商也会拒绝承担责任。信息不对称是汽车销售商销售“问题车”的关键。广西消委会秘书长陈继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车商掌握着车辆最真实的信息,事前不告知,消费者无从知晓。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上升,由此导致的纠纷也会水涨船高,应该强化对汽车消费领域的信用监管力度,以信用惩戒来规范汽车销售行为。

新闻推荐

记者蓝彬彬昨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报讯(记者蓝彬彬)昨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2016年全区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今年广西药品生产监管工作将全面改进检查方式,开展日常检查、跟踪检查、...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通讯员吴丽萍记者杨玲记者近日从广西消委会了解)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