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必须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共同推进。
彭清华阐述了开展生态乡村活动的目标任务,并作了全面部署。他强调,农民群众是乡村的主人,开展生态乡村活动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群众参与和激励机制,激发群众的创造活力。干部是生态乡村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必须承担起责任,转变发展理念和工作方式,克服畏难情绪、疲沓情绪、应付情绪,推动生态、绿色、有机、循环经济一体化发展,生态人居、环境、文化、家园同步建设,更好地造福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展生态乡村活动,一定要充分考虑我区农村实际,突出乡村特色,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积极探索多元投入方式,突破资金瓶颈。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乡村办抓好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共建美丽家园。
陈武在主持时要求,全区上下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历史责任感,突出生态乡村阶段活动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汇聚乡村建设强大合力,确保活动见成效、创佳绩,让群众得实惠、广受益。
会议提出,2015年至2016年将集中开展生态乡村建设活动,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力争到2016年底,建设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10000个,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绿化整体水平,形成“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格局,营造“一个村屯一座绿岛”的生态美景;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让全区所有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畅率达100%,客运通达率达85%,初步形成等级较高、路况较好、服务面较广的农村公路网络,有效解决我区农村群众出行难、乘车难、行路难的问题。
据了解,从2013年起开展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分“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和“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持续推进,每个阶段为期两年,并有机联系、层层递进、相互衔接、互为促进。“生态乡村”活动是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是“清洁乡村”活动的“升级版”。全区将通过持续的努力,在8年内实现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宽裕、乡村和谐幸福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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