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
2004年,初出校门的我应聘到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工作单位福利还不错,就是要上大夜班。为了上班方便,我只能就近在市区找了一个单间配套的出租房。那时手机刚流行起来。为了便于和在外地工作的男友联系,广西省吃俭用攒了好几个月,才买了一部诺基亚3310手机,大得像一块小砖头。尽管如此,我还是对手机宝贝得不行。
那段时间,刚好我租住的小区屡发入室盗窃案件,让我整日提心吊胆。作为彼时我最昂贵的财产——— 手机,我只能每日随身携带。尤其是在下夜班的时候,我总是边走边左顾右盼,生怕一个闪失就丢了手机和钱包。
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有一天晚上,因为要临时加班,我比平时晚了将近一小时才回家。走在路上的时候,我和男友约定的通话时间到了,铃声准时响起。听着一阵急过一阵的铃声,我终于忍不住接听了电话。热恋中的人总是容易忘了时间和危险,就在我和男友“煲”电话粥的时候,恰好经过一条昏暗的小巷。我感觉有人突然从后面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机,我还没来得及回头,手机就被抢走了。
看着那个抢夺者的背影,我来不及多想,一边呼救一边追了上去。可是深夜里的小巷空旷无人,只有我焦急的呼喊声在回荡。等我好不容易渐渐逼近那个抢夺手机的人,他却一转身奔出小巷,向旁边的榕湖景区逃去。深夜的景区灯光昏暗,路况复杂,我一下停步开始犹豫起来。而且就在那时,我貌似听到了不止一个男人的笑声,或许是抢夺者与他的同伙们汇合了。
那一瞬间我终于理智起来,我简单回忆了一下刚才所看到的劫匪的性别、身高以及年龄。俗话说“穷寇莫追”,抢夺者的初衷应该是手机,如果以我一人之力对付几个年轻力壮的男子,那么我不但追不回手机,反而会给他们多一次伤害我的机会。想到这,我急忙按照原路返回,顺便找到了被我跑掉的一只鞋,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一个公用电话亭拨通了110……
在警局,我借用警局的电话向已经快急疯了的男友报了平安,并仔细地向警察回忆我看到的劫匪形象。警察告诉我,这个抢劫团伙已经作案多起,我提供的这些资料对他们破案非常有用。后来事实证明我当时的做法是对的。经过公安干警的辛苦侦查,以及多个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大约一个月后,警察通知我已经抓到抢劫我手机的人了,他们供认了那天晚上作案的事实,只是我的手机早已经被他们转手贩卖了。
后来,在我生日的时候,男友又送了一台一模一样的手机给我。这也算是失而复“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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