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地方网 > 广西 > 广西新闻 > 正文

商品房面积缩水,怎么维权?

来源:柳州日报 2013-04-25 17:18   https://www.yybnet.net/

家住鱼峰区屏山小区的廖先生于2006年5月在谷埠街购买了广西某房产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26.45平方米,对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法没有做出约定。可交房以后,房产证上房屋的建筑面积却为121.83平方米,少了4.62平方米。廖先生多次找到该房产公司协商,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对此廖先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董学能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二款规定:“面 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廖先生购买的商品房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已超出3%,根据上述规定,廖先生可以选择 解除购房合同,要求该房产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或者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房产公司返还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对于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可以主张双倍返还。为此建议购房者在与房产公司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约定发生房屋面积误差后的解决条款,预先完善购房合同中的细节,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日报记者 侯静雯

新闻推荐

绿灯虽亮女生被撞

日报消息(记者张威)从家里步行准备上学,却在跃进路与健民路交会路口处被一货车撞倒,不幸遭到碾压……4月26日下午2时许,17岁的小莫遭遇如此意外。幸...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1970-01-01 08:00
评论:(商品房面积缩水,怎么维权?)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