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设施设置广告牌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记者走访工商、城管等部门了解到,工商部门主要对发布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涉及医疗等特殊行业的广告内容,还需有专门部门的意见。
城管部门主要对广告设置的地点、尺寸进行规范,涉及公共用地、1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户外广告,得通过住建、规划部门批准。办理地点位于市政务大厅的市容办证窗口。
市城管执法局法制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街道地面及 树木上涂写、刻画,不得擅自张贴布告、通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霓虹灯和灯箱等应当规范、整洁、美观。另外,城市大型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必须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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