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跃文晚报讯“我们每月都交物业费了,物业有什么理由还要收取服务费呢?”昨天,家住西环二区的柯女士向晚报热线2821100投诉称,最近宿舍区物业公司在代居民们报装管道煤气过程中,除了收取初装费外,还加收服务费50元,居民们表示不解。
柯女士介绍,宿舍区有500户居民,一直没安装管道煤气。前几天,物业公司上门收取管道煤气报装费2250元,其中2200元为管道燃气报装安装费用,剩下的50元为物业公司服务费。对于这笔服务费,柯女士觉得很不合理:居民们都交了物业管理费,煤气报装就不应该再收服务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为了方便宿舍区居民,物业公司成立了煤气报装组,服务费主要用于报装工作涉及的人工、交通、通讯等成本。
但柯女士算了笔账:以50元/户的标准,该宿舍区总的服务费达25000多元,代理报装需要这么多钱吗?该项服务费标准是不是太高了?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物业公司能否收取这笔服务费,要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规定来判断。”黄华律师说,一般来说,物业公司向辖区居民收取物业费,其主要职责针对公共服务部分,比如对小区内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进行查验、接收、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如果管理协议中有煤气报装服务规定,那么物业公司有义务帮居民代办,同时不应该另外再收取服务费。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将煤气报装列入物业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公司可以从实际需要出发,在居民自愿选择的情况下,为居民们提供有偿服务,收取一定服务费。但物业公司应该提前以公告、电话告知等方式,对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事先公开说明,不能欺瞒,也绝不可强制要求。此外,对于物业公司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和方式,目前没有固定标准,主要依靠物业公司和居民双方协商确定。
新闻推荐
...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