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推差选工作从2012年3月上旬开始,至2012年4月底前结束。
(一)宣传发动
由自治区公推差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自治区公推办发布简章,公布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公开推荐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三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
1.组织推荐。各设区市、区直单位、中直驻桂有关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2012年广西公推差选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组织推荐表)》。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优秀干部。群众举荐须填报《2012年广西公推差选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群众举荐表)》,并署实名。
不署实名的为无效举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报《2012年广西公推差选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个人自荐表)》,并署实名。
不署实名的为无效自荐。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采取直接向自治区公推办推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群众举荐,每个职位只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只推荐1个职位;个人自荐,只能自荐1个职位。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的,由自治区公推办征询其个人意见,确定1个推荐职位。
(三)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公推办对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四)差额遴选
每个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比例要求的选拔职位进入差额遴选,分适岗比选和竞职答辩两个环节。
1.适岗比选。由厅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
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5的比例,产生进入竞职答辩阶段的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2.竞职答辩。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答辩,每名考生答辩时间为15分钟,评委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根据得分高低,按每个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五)差额考察与决定任用
1.差额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提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票决人选。
2.差额票决。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从2名人选中投票表决拟任职人选。
3.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各职位的任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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