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现场调查贴在游泳池入口处的通告□记者李书厚晚报讯昨天中午,在龙潭路欧洲花园小区发生一起悲剧:有两名小男孩在小区游泳池游泳时,不幸溺水双双身亡,疑为偷爬进入游泳池游泳。
两小孩溺亡小区游泳池
昨天中午12点多钟,记者赶到出事游泳场时,警方已在现场调查。只见出事的游泳场位于小区6栋旁边的山脚下。在浅水区旁的池边上还摆放着两个小孩的一些衣物。
“我发现一个小孩光着身子沉在水中,就知道大事不妙了赶紧冲下楼!”家住小区6栋1单元4楼的陈先生说,他家紧邻小区游泳池,他是最先发现小孩沉在游泳池中的。昨天中午12点5分左右,他从厨房窗户往外看时,发现有一名身体光溜溜的小孩竟然沉在了池水中,他料想到大事不 妙,赶紧冲下楼将情况向在楼下值班的保安反映,接着和保安一起跑到游泳池围栏门口。由于当时游泳池的铁门紧锁着,他们就翻过铁围栏进到游泳池,这才发现一动不动沉在水中的竟然是两个小孩,并且已呈僵硬状态。他们赶紧拨打电话报警,遗憾的是120医务人员赶到时,由于溺水时间太久,两个小孩早已没有生还的希望。为不破坏现场,医务人员和小区保安只好让两个小孩继续沉在水中,直到警方赶来。
陈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时,游泳池的铁门是锁着的,直到民警赶来小区物业人员才拿钥匙来将锁打开。在游泳池的铁门旁,记者看到小区物业于8月5日张贴的通告:“由于本小区的游泳池每天开放时间有所限制,现发现部分业主在游泳池入口关门并且在没有救生员的情况下私自攀爬进入游泳池游泳,这样的行为非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在游泳池限游期间并且没有救生员的情况下,一律禁止进入游泳池私自游泳……”
两小孩非该小区居民
尽管如此,悲剧还是发生了。
记者看到,虽然游泳池入口处安装有铁门,但从旁边的铁围栏却很容易就能爬进去,对此有居民怀疑这两个小孩是偷爬进游泳池的。居民何先生告诉记者,昨天上午10点30分左右,他取车时就发现有两个穿着衣服的小男孩在游泳池边上玩耍,当时并没有在意,谁料,等他中午回来时就听说有两个小孩在游泳池溺水身亡了,对此,他认为溺亡的两个小孩很有可能就是当时他看到的那两个。
据陈先生介绍,该小区的游泳池开放时间是每天早上7点到9点,傍晚6点到晚上9点,由于他家厨房窗口就对着游泳池,从本月1日开始,他就发现有人在游泳池游泳了。陈先生说,该游泳池虽建在小区里,但居民都要交钱才能游泳,平时也有小区外的人进来游泳。游泳池虽然不大,但深水处深1.8米左右。记者看到,两小孩沉在靠近浅水处一侧。
小区保安随后在警方的指引下下水将两小孩捞起,发现是一大一小两名小男孩,年龄在10岁左右,但并非该小区业主的小孩。
小区物业要担责吗?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在此事故中,如果小区物业已尽到了管理义务,比如设置围栏 、锁门 、贴提醒警示标志等,并且能够证明两小孩是在游泳池非开放的时间偷爬进游泳池游泳的话,那从法律上小区物业是没有责任的,反之则要负责任。
昨天下午,警方已找到两小孩的家属。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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