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赖隽群通讯员叶青家住三中路的晓莹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由于丈夫李先生坚决不同意,加之未能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离婚未获得法院准许。离开法庭后,两人再也没生活在一起。去年底,晓莹打算再次上法庭了结这段婚姻。再交诉状前,她打电话给李先生,希望好和好散私下解决。这一次,李先生同意了。
可晓莹要求分割婚后11万余元存款时,一直掌管家庭财产的李先生却说:钱被他输掉了!真输假输?晓莹不清楚。她想问:假设这些钱真被李先生输光,离婚时她还能要求分割这笔款吗?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解答:李先生以“支付赌债”形式处置11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是具有侵权性质的恶意行为。这一行为侵害了晓莹依法享有的平等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置共同财产的权利。
因此,晓莹仍可对该11万余元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李先生应返还
晓莹应得份额。因为《婚姻法》规定:
“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民法通则意见》也说: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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