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赖隽群市民吴小姐和同事们喜欢在网上购物。网购的东西到了她们所在的单位,由于大家的工作时间并不固定,三天两头在外跑,往往是单位门卫帮她们和快递人员进行签收手续。但这也只是证明收到东西,因为门卫并不是东西的主人。吴小姐和同事想知道:一旦东西有破损,该谁负责?如果要门卫赔,以后人家不敢帮签收又怎么办?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解答:目前,根据快递公司的行规,如果本人不在,一般他们会打电话给本人,经本人同意后,再由门卫代收;另外,一些机关 、单位 、学校等不让外人随意进入,邮递员只能将邮件等交给门卫代收,这样做也是相当于与这些单位签订代收协议的, 除非本人特别注明“须本人签收”。
其实,非本人签收的包裹,可以当着门卫的面拆开,如果破损,书面记录下来,然后请门卫签字作证,这样也可以作为向快递公司索赔的证据。作为有偿服务,快递公司与卖家有一个合同,就是必须将完好的物品送到收件人手中。所以,如果证明破损是在收件人收到包裹前,快递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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