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赖隽群田先生中年得子,取名田
填(化名),表示家庭的希望
和欢乐,由田填来填补。他一家人的喜悦也因为儿子的健康成长延续了12年。老田满以为可以享福终老的愿望,却因为一场车祸戛然而止。老田为了儿子有更好的学习环境,同意儿子到城里的舅舅家寄宿,其外甥小王和田填年龄相仿,也很要好。一天放学时,田填搭乘表哥小王的自行车回家,与一辆迎面驶来的大货车发生碰撞,双双殒命。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
货车所在的单位同意赔偿王家15万元,而只同意赔偿田家7万元,理由是小王是城镇居民,田填是农村户口。虽说儿子的命给多少钱都换不来,但老田就是不服这口气:同样是花季少年,为何同命不同价?
【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
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老田的遭遇很令人同情,其心情也容易理解。每个人的生命是平等且无价的,同样的生命在同样的事故得到同样的赔偿,既 是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生者的安慰。长期以来,计算死亡赔偿金往往因为死者城乡身份、收入高低、地区差异和其他因素不同而相差数倍,不时引发“同命不同价”的争论。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确立了同命同
价赔偿原则,体现了权利平等。规定在处理重大交通事故、矿山事故时,可以不考虑个人差异,而采用“一揽子”赔偿方案,以同一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所以,小王和田填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司机所在的单位进行赔偿时,以受害人的户口为依据,
采用不同标准,这不符合《侵
权责任法》的观定。
【法理出处】《侵权责任
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新闻推荐
队员正在进行比赛。...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