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指认作案地点大学生取走卡里的5100元,涉嫌犯罪被起诉
捡到别人的东西,大多数人都知道该怎么办,大学生杨某在这个问题上却没有过关,最终栽了大跟斗,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
今年1月24日晚,杨某在岳池县城街上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等他坐进出租车后排座位时,发现座位上有一个钱夹子,可能是前一名乘客遗落下来的。杨某悄悄打开钱包,发现里面除了现金外,还有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如果此时杨某能主动把捡到的钱夹交给出租车司机或公安机关,也就没有后面的故事,说不定还会得到失主的感谢,然而,他并没有这样做。
杨某把钱夹内的800元现金揣进腰包后,发现钱夹里的银行卡背面居然写着六个数字,难道这些数字是银行卡密码?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当晚10时许,杨某拿着其中的一张银行卡来到ATM机,插进银行卡,输入背面的6个数字,居然显示密码正确,杨某把里面的整数300元钱取了出来。杨某这下收不住手了。钱包里还有几张银行卡,并且每张卡的背面都有手写的6个数字。当天晚上和次日凌晨,杨某在县城的几家银行,先后用这几张银行卡在ATM机上取出现金5100元。
次日,失主发现钱包丢失,并到银行查询得知卡里的现金已被全部取走,赶紧到岳池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在银行的协助下,经侦民警循线追踪找到杨某,并很快将其抓获。经过讯问,杨某对捡到钱夹占为己有,并到ATM机把卡内现金取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杨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杨某这才如梦初醒,等他明白一切时,已被移送起诉。如果杨某捡到钱夹能冷静理智地处理,也许就是另外的美好结局。
汤志斌记者雍剑波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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