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俊帆)12月10日,武胜县法院飞龙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成功让当事人拿到赔偿款。
今年初,四川某物流公司接受广安某药业公司委托将其配送的药品运输至武胜县乐善镇水洞湾村等各村卫生室进行配送分发。当日,该运输车辆驾驶员王某将运送药品车辆停放在乐善镇水洞湾村卫生室外的公路上,仅关上车门就离开驾驶室并帮忙搬运药品。
此时廖某甲路过此处见车内无人,就拉开该车驾驶室车门进入车内,欲偷开汽车。廖某甲见车内无车钥匙遂松开手刹将车辆驶入公路边的水塘里,导致车上运输的4.6万余元药品被水浸泡损毁,并造成池塘污染、车辆维修停运损失等损失共计6.2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该物流公司向武胜县公安局报警,该局在该案侦查过程中委托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廖某甲进行精神状况及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结论为:廖某甲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10月8日,该物流公司将廖某甲、廖某甲的父亲廖某乙和母亲段某诉至武胜县法院飞龙人民法庭。
立案后,武胜县法院飞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及责任划分争执激烈、分歧意见较大,承办法官审理后决定择日宣判。
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廖某甲系精神病人,多次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促使双方均认识到自己一方应当承担的责任。12月10日,双方在承办法官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1000元,并当庭兑现支付了赔偿款。
该案最终以调解成功结案,双方握手言和,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
新闻推荐
在四川省门球协会主办,武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承办下,2019年11月四川省门球锦标赛在武胜隆重举行。此次活动,全省共有55个老...
武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武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