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新闻 华蓥新闻 邻水新闻 武胜新闻 岳池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广安市 > 武胜新闻 > 正文

追债不成非法拘禁他人 男子最终获刑八个月

来源:广安日报 2017-06-20 04:05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记者刘婧

案情回放:

2014年6月2日晚11时,武胜籍男子廖某及朋友在南充市遇到李某,便向其追债,二人发生口角后,李某遂遭到廖某等人殴打。

随后,廖某又邀来3个朋友到南充,并强行将李某带回武胜。返程途中,廖某还让朋友夺走李某的手机,以防他报警。

次日凌晨,廖某一行人回到武胜县城,便将车停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不让李某离开。直到清晨6时许,廖某等人见李某仍不愿归还两万余元的欠款,于是再次殴打李某后驾车离去。

身受轻伤的李某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当天,武胜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同年10月,廖某投案自首,与李某达成3万元赔偿协议,并取得其谅解。

去年5月3日,武胜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廖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法官说法:

武胜县法院法官郭城说,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又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在本案中,廖某与李某因经济问题发生纠纷,廖某非法限制被害人李某人身自由长达7小时,并对其进行殴打,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廖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故酌情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市民:追讨债务必须采取合法手段,债权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忌采取过激行为追债,否则不但要不回欠款,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得不偿失!

新闻推荐

国营157厂:为研制毛主席水晶棺作过贡献

157厂旧址,风景如画。唐明摄原157厂的职工宿舍。□武胜记者站姚毅本报记者胡佐斌文/图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的毛主席纪念堂里,毛主席的遗体至今仍静静地躺在那透明的水晶棺里,以供世人瞻仰。可谁又知道,...

武胜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武胜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追债不成非法拘禁他人 男子最终获刑八个月)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