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婧 康建林
近来,不少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在广安城南金安大道中桥路口等路口设置有“共享头盔”借还点,市民只需登记身份证等基本信息后就可以免费借用3天,之后归还至城区任一借还点即可。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时,也会发现一个细节,不少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车筐里也配备有安全头盔。
这无疑折射出广安市交管部门柔性执法,联合相关企业推出“共享头盔”服务,以一种让群众更容易接受的方式,传递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督促群众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然而现实中,“共享头盔”“佩”而不“戴”的情况却是不少。他们有的是担心头盔“会弄乱头发”,有的是担心卫生问题,有的是和交警打“游击战”。
其实,佩戴头盔不是为了“戴给交警看”,而是骑行者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有效手段。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戴头盔和不戴头盔,可能是生与死的区别。笔者认为,“共享头盔”不应“佩”而不“戴”,沦为摆设。这不仅需要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规范运营,还需要执法部门从严监管,更需要每一位骑行者增强安全出行意识。
首先,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在做好投放车辆“共享头盔”配备工作的基础上,应定期对头盔进行清洁、消毒,打消市民的顾虑;同时,可从技术层面着手,依托信息手段规范骑行者行为,倒逼骑行者在骑行过程中全程佩戴头盔。
其次,执法部门应加强路面执法,对“屡教不改”的骑行者加大惩处,让“骑车戴头盔,无盔不骑车”这句话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样深深烙在每一个人心中,让市民不漠视交规,让“头盔”戴出安全和文明。
最重要的是,骑行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佩戴、爱护“共享头盔”,珍视、善待执法者的温情,做一名文明交通参与者,自觉做到规范骑行、文明骑行。
笔者相信,在企业、执法部门、市民的共同配合、协同发力下,骑行佩戴“共享头盔”将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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